宣州區堅持保護優先、源頭預防,推動污染防治關口前移,強化空間布局、組織清潔生產、嚴管重點單位,推進用地準入、土壤和地下水各要素協同防治,土壤污染風險全面管控。
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扎實保障農用地和建設用地土壤環境安全,對土壤環境管控分區劃定優先保護區、重點防控區和一般防控區,納入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將永久基本農田作為土壤優先保護區,劃定優先保護單元1個,面積781.53平方千米,占宣州區行政區劃面積的30.21%;將涉重企業、石化、焦化、化工等涉有機物企業、涉危險廢物經營企業及相應企業所在開發區或區域作為土壤環境風險重點防控區,劃定重點防控單元1個,面積16.07平方千米,占比0.62%;其他區域劃定一般防控單元1個,面積1789.42平方千米,占比69.17%。
推動重點行業清潔生產。深入推進重有色金屬礦采選業、重有色金屬冶煉業、化學原料及化學制品制造業等涉重金屬行業清潔生產審核,在審核指標中增加氣態及粉塵等無組織排放、防滲漏、防流失、防揚散等要求。對使用、排放有毒有害化學物質的企業依法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指導企業落實危廢處理處置措施、公布相關化學物質信息。已將涉及二氯甲烷、氟苯尼考等重點管控新污染物質的1家企業納入宣城市2024年度清潔生產審核重點企業名單,企業目前正在編制報告。
強化重點單位環境管理。嚴格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確保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應納盡納。加強排污許可管理,督促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按照排污許可證規定落實控制有毒有害物質排放、土壤污染隱患排查、自行監測等要求。開展土壤重點監管單位隱患排查及“回頭看”,對有色金屬礦采選、冶煉、化工、電鍍等行業從嚴管理,我區9家土壤污染監管類企業納入2024年宣城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截至目前已督促3家企業開展土壤污染隱患排查、6家企業開展“回頭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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